何超琼女士于一九九五年获委任为本集团的执行董事,并分别于一九九九年获委任为董事总经理,二零一七年为集团行政主席,监督本集团的整体策略性发展及管理。彼亦为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之成员;以及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之董事。
何超琼女士为信德中旅船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之副主席、行政总裁兼董事,及该公司执行委员会之主席,直接掌管本集团旗下包括渡轮及旅游车的交通运输业务。彼亦是信德船务有限公司*、 Renita Investments Limited*、 Oakmount Holdings Limited*、 Beeston Profits Limited*、Classic Time Developments Limited* 及 Megaprosper Investments Limited*之董事、澳门旅游塔会展娱乐中心之主席、澳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及澳门国际机场专营股份有限公司之副主席。彼亦为美高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及执行董事、凤凰卫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副主席及非执行董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全部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董事,以及葡萄牙博彩上市公司Estoril-Sol, SGPS, S.A.的董事会主席。
在国内,何超琼女士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博鳌亚洲论坛高级顾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属下全联旅游业商会执行会长、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副理事长、中外企业家联合会联席主席及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咨询委员会主席。在香港,彼为香港友好协进会董事、香港各界妇女联合协进会主席、香港北京社团总会常务副会长、香港总商会理事会理事及团结香港基金会理事。在澳门,彼为澳门中华总商会副会长及澳门北京社团总会会长。在国际上,彼亦是世界旅游及旅行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并于二零一八年十月获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委任为旅游大使。
何超琼女士分别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及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任为太平绅士及颁授银紫荆星章,于二零一九年九月获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发旅游功绩勋章。
何超琼女士持有美国加州圣克莱大学市场学及国际商业管理学士学位。彼于二零零七年五月获得强森威尔斯大学工商管理荣誉博士学位,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获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传播学院委任为荣誉教授,于二零一四年六月获颁授香港演艺学院荣誉院士,于二零一五年九月获颁授香港大学名誉大学院士及于二零二五年获颁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名誉博士及北京服装学院荣誉教授。
何超琼女士乃本公司执行董事兼副董事总经理何超凤女士及本公司执行董事何超蕸女士之胞姊。
* 信 德 船 务 有 限 公 司 、 Renita Investments Limited、Oakmount Holdings Limited、Beeston Profits Limited、Classic Time Developments Limited 及 Megaprosper Investments Limited为拥有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权益的公司(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摘录自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刊载之二零二五年年报内)


